2021 年 Google 文件當季計畫規則

條款上次修改日期:2021 年 1 月 6 日

文件的第 2021 季 (以下簡稱「計畫」) 是由 Google LLC (下稱「Google」) 贊助。Google LLC 是美國德拉瓦州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營運地點位於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SA。

1. 定義。

1.1「接受日期」係指「計畫網站」公布接受的專案提案的日期,如「計畫時間表」所述。

1.2「個案研究 研究」係指說明專案影響的文件。

1.3「最終報告」係指文件的最終版本,以及專案的任何相關程式碼、圖片或其他資料。

1.4「最終結果」係指符合所有補助條件的機構清單。

1.5「後續追蹤 報告」係指完成的問卷調查,以及計畫結束後提供的任何額外資訊。

1.6「成員」係指機構管理員

1.7「指標評估」係指評估專案是否達到「參與者」在「機構應用程式」中提供的影響指標。

1.8「機構」是指註冊「計畫」為機構的開放原始碼機構。

1.9「機構管理員」係指以機構管理員身分註冊加入計畫的個人。

1.10「機構申請」係指由機構組織發出的申請書,包括填寫的個人檔案。

1.11「Open Collective」是指第三方機構,對參與「計畫」的組織提供金錢補助。

1.12「機構參與者協議」係指 Google 與某個機構在註冊過程中提出的協議。

1.13「參與者」係指「機構」和「機構管理員」。

1.14「計畫管理員」係指 Google 的計畫管理員。

1.15「計畫期間」 係指從 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之間的期間。

1.16「計畫時間表」係指「計畫網站」上「計畫」的時間表。

1.17「計畫網站」係指「計畫」網站,列載於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season-of-docs

1.18「專案」係指開放原始碼說明文件專案。

1.19「專案提案」係指機構組織的一項專案提案。

1.20「專案提案頁面」係指組織在其網站上公開發布的專案提案。

1.21「專案提交內容」係指組織對專案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包括最終報告、後續報告、個案研究與指標評估。

1.22「技術撰稿人」係指由機構組織擔任技術撰稿人。

1.23 此處使用的「包括」和「包括」係指「包括但不限於」。

2.隱私權.

2.1 Google 將處理註冊期間及之後的任何通訊訊息中所提供的個人資訊,以管理本「計畫」(包括驗證是否有資格參加「計畫」、執行「計畫」,以及傳送與本「計畫」相關的通知)。

2.2 Google 也會將不含個人身分的匯總資訊用於統計目的。

2.3 Google 得公開您的參與「計畫」資格及「計畫」結果,包括宣布已接受的專案提案、接受的專案提案內容,以及來自「專案提交」的資訊。Google 可能會在 Google 經營的網站 (包括 Google 開放原始碼網誌 (https://opensource.googleblog.com/) 和「計畫網站」) 中顯示您的資訊,包括貴機構名稱、專案摘要、最終專案報告和個案研究。

2.4 Google 信任的服務供應商也會處理您在註冊期間與後續通訊中提供的個人資訊,並根據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和任何其他適當的保密與安全措施,將補助金給成功通過的機構。

2.5「參與者」可存取、更新、移除及限制處理個人資訊的方式,方法是寄信至上方列出的 Google (收件人:開放原始碼計畫辦公室) 或傳送電子郵件至 season-of-docs@google.com

隱私權政策》進一步說明這項服務處理資料的方式。

3.計畫管理.

3.1 計畫變更

(a) 如果發生技術問題或超出 Google 合理控制事件的事件,導致 Google 無法根據本「計畫規則」執行「計畫」,Google 得暫停、取消或修改「計畫」的結構。

(b) Google 得修改本「計劃規則」,以反映任何對本「計畫」的修訂。任何變更均於通知發出時立即生效。通知內容為發布修訂後的「計畫規則」時,我們會在本頁面上發布。若在通知後持續參與本「計畫」,視同接受這類變更。

3.2 驗證資格

(a) Google 保留隨時驗證「參與者」資格及裁決任何爭議的權利。「參與者」必須向 Google 提供 Google 要求的任何資格證明。若您在 Google 透過電子郵件提出要求後的兩 (2) 個工作天內,提供下列資訊的證明或未能提供此類證明,可能會遭本計畫除名。

3.3 通訊。Google 與「參與者」之間的所有通訊 (包括「計畫網站」和電子郵件通訊) 均以英文撰寫。

3.4 行為。參與者在與其他「參與者」和「計畫管理員」互動時,必須採取專業且有禮的行為。如果「參與者」未採取此類行為,Google 得將該參與者從「計畫」中移除。

3.5 移除計畫。除了本文所列載之任何計畫移除相關條款外,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該「參與者」已嘗試入侵本「計畫」的合法運作,亦可將「參與者」從「計畫」中移除,這類行為包括:

(a) 在報名過程中提供不實資格資訊;

(b) 違反或拒絕遵守本「計畫規則」;

(c) 威脅或騷擾 Google 或其他參與者,包括機構的員工和代表;

(d) 竄改或乾擾「計畫」的管理,或與其他「參與者」的參與「計畫」;

(e) 提交的內容符合以下條件:

(i) 不是原創內容;

(ii) 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iii) 猥褻、猥褻、色情、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等不適合本「計畫」的內容;或

(iv)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

(f) 如果「參與者」因任何原因而從計畫中移除:

(i)「參與者」將不再享有 Google 提供的補助;

(ii) Google 得從「計畫網站」刪除「參與者」的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且

(iii)「Google 開放原始碼」日後可能禁止「參與者」參與任何計畫。

4.機構.

4.1 使用資格。如要參與本計畫,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 執行主動且可行的開放原始碼軟體專案;

(b) 已依據 Open Source Initiative (OSI) 核准的執照製作及發布軟體。

(c) 不得為政府機關,或代表政府或基於公眾利益的政府機構或準政府機關行事;

(d) 並非位於美國禁制國家/地區,或是受到適用出口管制和製裁計畫的規範;且

(e) 如果機構為個人,

(i) 並非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居民;

(ii) 並非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常住居民,或是其他適用出口管制和製裁計畫的規定;且

(iii) 在註冊「計畫」時必須年滿十八 (18) 歲。

4.2 申請方式。有意申請參加本「計畫」的機構必須:

(a) 接受《機構參與者協議》的條款;以及

(b) 提交機構申請。

4.3 機構申請

(a) 在「計畫時間表」所述的申請期間內,必須由機構管理員透過「計畫網站」提交「機構申請」。

(b) 每個機構都可以提交一 (1) 份機構申請表。

4.4 接受

(a) Google 可自行斟酌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機構」。

(b) Google 會公布「計畫網站」中接受加入「計畫」的機構。

4.5 責任

(a) 每個通過核准的機構都會執行參與「計畫」所需的所有必要步驟,包括:

(i) 提供「專案提案」頁面;

(ii) 確定「機構專案條件」,前提是「機構」不得基於年齡、種族、信仰、膚色、宗教、性別、性傾向、國籍、身心障礙、婚姻狀態或適用法律禁止的任何其他依據而歧視他人;以及

(iii) 在適用情況下將一或多人指派給:

(A) 擔任機構管理員;

(b) 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某機構未達成上述責任,則可能將該「機構」從「計畫」中移除。

(c) 各「機構」負責管理機構的「機構管理員」。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管理員未履行下方第 5.3(a) 或 6.3(a) 節所述責任 (如適用),Google 無須支付任何補助給「機構」。

5.機構管理員.

5.1 角色

(a) 每個機構至少要有兩 (2) 名「機構管理員」。

(b) 所有機構管理員都必須接受《參與者協議》的條款。

(c) 如果機構組織管理員擁有能夠約束該機構的完整法律授權,就必須代表該機構註冊該機構,並代表該機構接受《機構參與者協議》的條款。

5.2 使用資格

(a) 規定。如要參與這項計畫,機構管理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i) 在註冊本「計畫」時年滿 18 歲;以及

(ii) 是貴機構目前營運中有效開放原始碼專案的貢獻者。

(b) 資格不符者。如果機構組織管理員符合下列條件,則不得參與本計畫:

(i) 美國禁運國家/地區居民;

(ii) 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常住居民;或

(iii) 其他適用出口管制和製裁計畫亦禁止的行為。

5.3 責任

(a) 接受機構的機構管理員將受到下列影響:

(i) 擔任 Google 和該機構的主要聯絡窗口,且會在七十二 (72) 小時內回覆 Google 的任何諮詢。

(ii) 監督機構在「計畫」期間的整體進度;

(iii) 執行與機構計畫相關的管理工作,包括完成透過 Open Collective 收取資金的申請程序;回覆 Google 計畫管理員的問卷調查;製作「專案提案」頁面、最終專案報告和個案研究;以及填寫後續報告。

(b) 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管理員未履行任何上述責任,則 Google 可能會要求該機構指定替代的機構管理員。

6. 參與計畫.

6.1 評估。

(a) 表單。評估必須以 Google 回答的問題的形式呈現。

(b) 期限。申請機構必須在「計畫時間軸」載明的期限內,透過「計畫網站」提交評估。系統每個月都會進行評估。

(c) 瀏覽權限

(i) 由機構提交的評估僅可對計畫管理員顯示。

(ii) 儘管有上述 (i) 子節中的任何內容:

(A) 在適用情況下,Google 可能會向其他 Google 員工、第三方或該機構提供評估服務:

(1) 經機構事先書面同意 (如適用);或

(2) Google 認定為管理本「計畫」的必要行動 (例如「計畫管理員」需要其他 Google 員工協助審核專案提交內容,或者意見回饋可能需要與機構進行有關付款或未支付補助費用的關鍵)。

(B) Google 內部可能會使用評估功能來改善整季文件內容。

(d) 最終計畫資料。申請機構必須在最終評估期限前,透過「計畫網站」提交「最終專案材料」。如果機構未能及時改進,在最終評估中,該機構獲得的成績將視為未通過。

6.2 付款

(a) 補助的發放方式如下:

(i) 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我們會將 40% 的補助金發放給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

(A) 在機構網站上發布的專案頁面,概略說明專案作業情形 (如果適用)。

(B) 有效的開放式共同帳戶。

(ii) 專案提交完成後,補助總額 60% 撥付給「機構」。最後一次撥款日期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b) 補助。根據以下 (c) 子節,機構可能會獲得 Google 提供的下列補助:

(i) 機構組織。機構必須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前完成所有補助條件,才能收取款項。上述日期過後,Google 就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項。

(A) 申請機構必須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前,向 Google 的供應商 Open Collective 註冊,以便收取款項。

(B) 機構必須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前填妥相關稅務表單,否則會喪失所有資金。

(ii) 對於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 (包括洗錢法規) 的任何機構,Google 無須支付任何補助。

(c) 稅務文件。稅務相關文件必須由 機構提交。上述日期過後,提交稅務相關文件的機構,將失去獲得任何補助的資格。如果在上述日期過後提交稅務相關文件,Google 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項。

(ii) 機構。機構必須在向 Open Collective 註冊時提交稅務相關文件。

6.3 最終結果。Google 將於「計畫網站」公布最終結果。

7. 免責事項「參與者」使用「計畫網站」及參與「計畫」時,必須自行承擔全部風險。計劃網站是按「現狀」及「可用情況」提供。Google 不聲明任何聲明及擔保 (明示或默示),包括對適售性和特定用途的擔保。對於透過網際網路傳送資訊的任何不完整、失敗或延遲傳輸,Google 概不負責,包括任何電郵、惡意軟體或其他技術規範之幹擾或延遲情形。

8. 促銷商品. Google 可自行斟酌向「參與者」提供促銷商品。Google 不保證任何「參與者」可收到促銷商品。

9. 翻譯. 若本「計畫規則」的英文版與其他翻譯版本之間有任何不一致,應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