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Google 文件當季文件寫入者協議

條款修訂日期:2019 年 2 月 28 日

註冊並點選 [我同意此參與者協議],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技術撰寫者參與者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的條款,並且構成 Google LLC 之間具約束力的法律協議,其主要營運地點為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以下稱「Google」)。

如果您不同意這些條款及細則,請勿點選 [我同意此參與者協議] 按鈕,且不得參與本計畫。

本「協議」中使用的「包含」和「包含」一詞係指「包括但不限於」。

  1. 1. 計劃規則本「協議」內容包含 Google 文件的 2019 年 Google 文件季度規則 (計畫規範)。「計畫規則」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本文中未定義的首字母大寫字詞,意義皆與《計畫規則》中的定義相同。
  2. 2. 聲明與擔保您聲明及擔保:
    1. 2.1 如「計畫規則」所述,您有資格以技術文件作者的身分參與「計劃」。
    2. 2.2 您於註冊期間及後續與 Google 通訊時提供的個人資訊皆真實且準確;
    3. 2.3 您擁有「提交內容」的所有權利;以及
    4. 2.4 您的提交:
      1. (a) 原始文件;
      2. (b) 非惡意、誹謗、書面詆毀、色情或猥褻;
      3. (c) 並未違反任何適用法律;且
      4. (d) 不得侵犯任何人或實體的任何權利,或其可能賦予您的義務。
  3. 3. 提交內容
    1. 3.1 「提交內容」係指您提交至 Google 的「計畫」相關教材,包括「專案提交與評估」。
    2. 3.2 擁有權。在您提交「提交內容」之前,您保有您擁有之所有權利。
    3. 3.3 Google 授權。您授予 Google 非專屬、全球性、永久、不可撤銷的免費授權 (可轉授權),可基於「管理計畫」及宣傳「文件的季度」目的,複製、準備衍生作品、發布、執行、顯示和以其他方式使用您的「提交」。
  4. 4. 隱私權
    1. 4.1 Google 將處理您在註冊時提供的個人資訊,以及後續管理「計畫」的相關管理事宜 (包括驗證參加本「計畫」的資格、執行「計畫」、傳送「計畫」通知,以及促銷促銷)。
    2. 4.2 Google 也會基於統計目的,使用非個人識別資訊的匯總資訊。
    3. 4.3 「參與者」在報名期間建立的顯示名稱將會公開顯示在「計劃網站」和「計劃網站」的任何封存中,並且會分享給「機構組織」,以便與「技術文件作者」溝通,藉此回答他們的問題並查看其提案和工作。強烈建議參與者不要使用真實姓名做為顯示名稱。
    4. 4.4 「技術文件作者」的「專案提交內容」和聯絡資訊 (電子郵件地址和顯示名稱) 會與「機構」(包含「成員」) 共用,以便管理「計畫」。
    5. 4.5 Google 得公開您參與本「計畫」及「計畫」的結果,包含已接受的「專案提案」、已接受的「專案提案」文字,以及您透過「專案」所產生的作業程式碼。Google 可能會在 Google 經營的網站 (包括 Google 開放原始碼網誌 (https://opensource.googleblog.com/) 和計劃網站) 上顯示您的資訊,包括顯示名稱、專案摘要和最終專案資料。
    6. 4.6 Google 信任的服務供應商也會處理您在註冊過程中及後續所有通訊內容中的個人資訊,以根據 Google 的指示,遵守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和任何其他適當的保密和安全措施,為成功接受的「技術文件寫入者」和「促銷商品」提供薪資。
    7. 4.7 參與者需透過上列前文所列的地址向 Google 發出通知、更新、移除及限制處理個人資訊,或來信至 season-of-docs-support@google.com
    8. 4.8 《隱私權政策》進一步說明瞭這項服務處理資料的方式。
  5. 5. 賠償針對因任何指控或第三方法律訴訟而產生的所有責任、損害、損失、成本支出、費用 (包括法律費用) 和開銷,您必須給予 Google 及其關係企業、董事、主管人員和員工的賠償:
    1. 5.1 您的行為或疏忽與「計畫」的參與及參與有關,以及
    2. 5.2 您的提交內容違反任何人或實體的任何權利,或是與該實體之間的義務。
  6. 6. 責任限制
    1. 6.1 責任。本節 (第 6 節「責任限制」) 係指「責任」係指任何責任,包括因契約、法令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任何疏失,
    2. 6.2 限制。Google 依據本「協議」所規定之賠償責任,僅限於直接損害,且不得以超過$1,000 美元的價值計價。
    3. 6.3 限制的例外狀況。本「協議」所排除之內容排除或限制 Google 對其責任之責任所負的責任,不得在適用法律中限制。
  7. 7. 一般
    1. 7.1 提示。如果您違反本「協議」,則 Google 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2. 7.2 非聘僱邀約或合約
      1. (a) 您瞭解自己是自願參加「計劃」。
      2. (b) 您瞭解目前您與 Google 或「機構」之間目前沒有機密、信託、代理或其他關係及任何默示合約,也不會以您「計畫」向「計畫」提交這類關係。
      3. (c) 您瞭解並同意,「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成 Google 或任何「機構」的聘僱合約。
    3. 7.3 Google 的關聯企業、顧問和承包商。根據本「協議」所規定應有的義務及行使權利,Google 得使用其關係企業、顧問及承包商。
    4. 7.4 準據法。因本「協議」或本「計劃」所生或與其相關的所有請求,皆受美國加州法律規範,並受美國加州法律規範
    5. 7.5 轉讓。未經 Google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Google 得在通知時指派此「協議」或其任何部分,此發布內容可能會發布在「計畫網站」上,或傳送至您在註冊時提供的聯絡資訊。
    6. 7.6 不構成拋棄權利。任一方均無法以不行使 (或延遲行使) 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構成任何權利之拋棄。
    7. 7.7 無代理關係。協議雙方並未透過本「協議」建立任何代理、合夥或合資關係。
    8. 7.8 無受益第三人。除本「協議」明文規定的情況以外,本「協議」並未將任何利益賦予任何第三方。
    9. 7.9 修訂條款。除非「計畫規則」另有規定,否則所有修訂條款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並經雙方簽字同意,且明確指出其為本「協議」之修訂條款。
    10. 7.10 完整協議。本「協議」列載經雙方同意的所有條款,且其效力高於雙方就相關專利權標的簽訂的所有其他協議。簽訂本「協議」之後,雙方皆不得主張「協議」未明確規範的任何陳述、聲明或擔保的效力,也無法基於這類陳述、聲明或擔保取得任何權利或救濟 (無論出於過失或無心)。
    11. 7.11 可分割性。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 (或其部分內容) 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協議」的其餘部分仍將具有完整效力。
    12. 7.12 翻譯。如果本「協議」的英文版與翻譯版本之間有所牴觸,一律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