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设置为账号配置转发。如需将某个地址用作转发电子邮件地址,该地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电子邮件地址已通过验证。如需了解详情,请参阅创建和验证转发地址
- 电子邮件地址与发件人属于同一网域。
- 电子邮件地址属于发件人所在网域内的子网域。
- 相应电子邮件地址属于配置为同一 Google Workspace 账号一部分的网域别名。
如果转发电子邮件地址不符合上述任一规则,则使用 API 设置转发会失败。
如需了解如何创建、列出、获取或删除转发地址,请参阅 ForwardingAddresses 参考文档。
创建和验证转发地址
您必须先创建转发地址,然后才能使用。在某些情况下,用户还必须验证地址的所有权。
如果 Gmail 要求用户对转发地址进行验证,则返回的地址状态为 pending
。系统会自动向目标电子邮件地址发送一封验证邮件。电子邮件地址的所有者必须完成验证流程,然后才能使用该地址。
无需验证的转发地址的验证状态为 accepted
。
启用自动转发
调用 updateAutoForwarding 方法,为账号启用自动转发功能。该调用需要已注册且已验证的转发地址,以及对转发邮件采取的操作。
例如,如需启用自动转发功能并将转发的邮件移至“已删除邮件”文件夹,请执行以下操作:
Java
Python
如需停用自动转发功能,请调用 updateAutoForwarding 并将 enabled
属性设置为 false
。
转发特定消息
自动转发功能会将收到的所有邮件发送到目标账号。如需有选择地转发消息,请使用过滤器创建规则,以根据消息属性或内容进行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