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需求

本節將說明遊戲角落與 YouTube 使用者體驗之間的互動。

1 顯示比例和方向

  • 遊戲必須採用回應式設計:支援所有顯示比例,並在可視區域變更時自動調整。部分範例: 9:32、9:21、9:16、3:4、1:1、4:3、16:9、21:9、32:9。
  • 遊戲填滿可用的可視區域。如果遊戲未填滿可用檢視區塊,必須置中顯示,並包含側欄 (左右兩側的空白邊框) 或上下黑邊 (上下兩側的空白邊框)。
  • 遊戲不得鎖定裝置螢幕方向或裝置姿勢。
  • 視窗大小調整時,遊戲必須維持遊戲狀態或進度。除非使用者可以快速從先前的狀態繼續遊戲,否則建議不要重新啟動或重新整理遊戲。

這些規定的視覺範例:

說明如何符合 Playable 尺寸規定


2 種互動方式

  • 遊戲必須支援所有互動的觸控輸入。
  • 遊戲必須支援滑鼠輸入,才能進行所有互動。
  • 遊戲不得無意間延遲或忽略任何使用者輸入。
  • 遊戲不得有任何錯誤,或出現任何 UI 元件的非預期行為。
  • 遊戲支援鍵盤輸入,以輸入方向或文字。
  • 遊戲允許使用者使用 Esc 鍵關閉模式或對話方塊。
  • 遊戲「不得」Esc 事件中呼叫 preventDefault()
  • 遊戲可以在適當情況下使用觸覺回饋。如果遊戲包含觸動回饋,必須提供開啟和關閉觸動回饋的切換選項。

3 遊戲使用者介面 (UI)

本節涵蓋遊戲使用者介面 (UI) 規定。

3.1 轉譯

  • 遊戲必須在所有螢幕解析度、顯示比例和密度下,清楚算繪所有文字和圖像 (不得模糊、像素化或延展)。

4 中繼資料

使用開發人員入口網站發布遊戲時,開發人員必須提供所有必填的中繼資料欄位。如要進一步瞭解中繼資料規定,請前往開發人員入口網站

開發人員不得在縮圖、說明或標題中加入任何品牌或標誌。

以下列舉部分必要中繼資料類型:

  • 不同顯示比例的圖片縮圖
  • 遊戲說明
  • 遊戲名稱
  • 遊戲類型
  • 發布商 / 開發人員資訊

5 完成內容處理

  • 遊戲必須告知玩家已無內容可互動,例如在最後一個關卡結束後或遊戲進度結束時。

6 個不允許的元素

本節說明 Playable 不允許使用的元素。

6.1 遊戲內分享

  • 遊戲不得顯示遊戲內分享提示。

  • 遊戲不得顯示會將使用者帶往外部內容 (例如其他網站或遊戲) 的 UI 或連結。

6.3 其他使用者協議

6.4 容易造成混淆的元素

  • 遊戲不得在實際可玩式廣告動作附近放置與可玩式廣告動作相同的圖示,例如關閉、靜音或選單按鈕。
  • 遊戲不得提供遊戲內退出或結束按鈕。

畫面檢視畫面,顯示另一組按鈕,與遊戲角落動作按鈕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