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Google 歐洲搜尋資料集授權計畫

2023 年 9 月 6 日,歐盟執行委員根據《數位市場法》(DMA),指定 Google 為守門人。自 2024 年 3 月 7 日起,為遵循《數位市場法》的規定,Google 將接受符合資格的線上搜尋引擎提出的申請。根據規定,Google 必須將匿名搜尋資料授權給目標對象為歐洲使用者的線上搜尋引擎。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符合資格的被授權人將可以存取第一個資料集。

接收搜尋資料的資格條件

如要取得存取 Google 搜尋資料集的授權,有意申請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線上搜尋引擎。被授權人必須符合《數位市場法》第 2(6) 條中所定義的線上搜尋引擎。
  • 歐洲經濟區 (EEA) 內營運。被授權人必須在歐洲經濟區內營運,也就是說,其線上搜尋引擎必須以歐洲經濟區的使用者為目標對象。
  • 安全性憑證。被授權人必須具有以高標準保護使用者資料的良好過往記錄。被授權人也必須證明本身具備強大的技術和安全性基礎架構 (包含軟硬體),可保護搜尋資料。此外,被授權人必須裝設相關系統,確保資料不會受到網路罪犯或國家發動者的攻擊。
  • 財務能力。被授權人必須能夠證明本身具備財務能力,包括根據公司於所在國家/地區向相關法律主管機關提出的公司申報文件。
  • 與國家發動者無任何關聯。被授權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受到非歐洲經濟區國家發動者的操作或操控,此外,接收方與這類國家發動者之間也不應有直接或間接的商業連結。
  • 無搜尋引擎最佳化業務。申請者不得經營搜尋引擎最佳化業務。

我們可能會請您提供佐證文件,證明您符合這些規定。

資訊與申請方式

參與 Google 歐洲搜尋資料集授權計畫須以簽訂的合約為準。如要進一步瞭解這項計畫或有意提出申請,請填寫這份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