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地圖 - 第 508 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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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表 |
準則 |
支援功能 |
附註 |
第 1194.21 節:軟體應用程式與作業系統 | 不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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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4.22 節:網頁式網際網路資訊與應用程式 | 適用 | 除例外情況外皆支援。 |
第 1194.23 節:電信產品 | 不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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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4.24 節:影片與多媒體產品 |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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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4.25 節:獨立式封閉性產品 | 不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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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4.26 節:桌上型電腦與可攜式電腦 | 不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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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4.31 節:功能性與效能準則 | 適用 | 除例外情況外皆支援。 |
第 1194.41 節:資訊、說明文件與支援 | 適用 | 除例外情況外皆支援。 |
第 1194.22 節:網頁式網際網路資訊與應用程式 |
準則 | 支援功能 | 附註
|
(a) 應為每一個非文字元素提供文字對等項目 (例如在元素內容中或透過「alt」、「longdesc」提供)。 | 不支援
| 基本地圖不需要文字對等項目。 |
(b) 任何多媒體呈現內容的對等替代項目均應與呈現內容同步處理。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包含任何多媒體呈現內容。 |
(c) 網頁必須妥善設計,讓所有藉助色彩傳達的資訊在沒有色彩的情況下 (例如透過上下文或標記) 也能讓閱覽者理解。 | 不支援
| 「樣式化地圖」功能可讓開發人員任意變更任何地圖項目的色彩,但地圖最終仍需要利用色彩區分水域與陸地等地圖項目。 |
(d) 文件應妥善編排,確保就算沒有連結樣式表也清楚易讀。 | 支援
| 只需要 JavaScript 檔案。 |
(e) 應針對伺服器端圖片點擊區的每個有效區域提供額外的文字連結。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使用任何圖片點擊區 |
(f) 除非無法利用可用的幾何形狀來定義區域,否則應提供用戶端圖片點擊區,而非伺服器端的圖片點擊區。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使用任何圖片點擊區 |
(g) 資料表應標明列與欄的標題。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使用任何資料表 |
(h) 若資料表中包含兩個以上的列或欄標題從屬等級,應使用標記為資料儲存格與標題儲存格建立關聯。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使用任何資料表 |
第 1194.22 節:網頁式網際網路資訊與應用程式 (續) |
準則 | 支援功能
| 附註
|
(i) 頁框應有文字標題,以利辨識與導覽。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使用頁框。 |
(j) 網頁應妥善設計,避免螢幕閃爍頻率高於 2 赫茲或低於 55 赫茲。 | 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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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若無法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網頁符合法規要求,應提供具備等同資訊與功能的純文字網頁,以確保網站符合本節所列條文的規定。每當主網頁變更時,純文字網頁的內容應隨之更新。 | 不支援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提供純文字選項 |
(l) 當網頁使用指令碼語言顯示內容或建立介面元素時,指令碼提供的資訊應與輔助技術可閱讀的功能性文字一致。 | 不支援
| Maps JavaScript API 是一種以 JavaScript 為基礎的 API,需要有指令碼才可顯示介面元素。 |
(m) 若依據網頁要求,用戶端系統必須有小工具、外掛程式或其他應用程式才可轉譯網頁內容,則該網頁必須提供這類外掛程式或小工具的連結,以符合第 §1194.21 節 (a) 到 (l) 項的規範。 | 不適用
|
|
(n) 若電子表單可以線上填寫,該表單應允許採用輔助技術的使用者存取相關資訊、欄位元素和功能 (包括所有的說明和提示),以便填寫及提交表單。 | 不適用
| 根據預設,Maps JavaScript API 不包含任何電子表單,輸入框須由開發人員建立與整合。 |
(o) 應提供方法讓使用者略過重複的導覽連結。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包含任何重複的導覽連結。 |
(p) 如要讓使用者在限定時間內回覆,系統應予以提醒,並給予足夠時間讓使用者要求延長時間。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包含任何限時回覆。 |
第 1194.31 節:功能性與效能準則 |
準則 | 支援功能
| 附註
|
(a) 系統應提供使用者至少一種不需要用到視覺也能操作及擷取資訊的模式,或應支援失明或視障者使用的輔助技術。 | 不支援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會以程式輔助的方式曝露資訊,並將其用於螢幕閱讀器。 |
(b) 系統應提供至少一種能播放音訊與放大字體功能,且可搭配或單獨運作的操作及擷取資訊模式,供視力 0.3 (或更差) 的使用者利用,或應支援視障者使用的輔助技術。 | 支援
| Maps JavaScript API 支援放大鏡功能。 |
(c) 系統應提供使用者至少一種不需要用到聽覺也能操作及擷取資訊的模式,或應支援失聰或聽障者使用的輔助技術。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仰賴聲音來呈現資訊。 |
(d) 若產品的操作及使用非常倚重音訊資訊,應設有至少一種以音訊強化方式提供的操作及資訊擷取模式,或應支援助聽裝置。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仰賴聲音來呈現資訊。 |
(e) 系統應提供使用者至少一種不需要說話也能操作及擷取資訊的模式,或應支援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輔助技術。 | 不適用
| Maps JavaScript API 不需要語音控制/輸入功能。 |
(f) 系統應提供至少一種操作或擷取資訊模式,讓無法精細控制動作或同步操作、肢體碰觸範圍與力氣有限的使用者利用。 | 除例外情況外皆支援。 | Maps JavaScript API 有部分功能需要使用滑鼠 (例如將焦點移至 3D 可視區域)。 |
第 1194.41 節:資訊、說明文件與支援。 |
準則 | 支援功能
| 附註
|
(a) 使用者應可視需要免費利用其他格式取得產品支援說明文件。 | 支援
| Google 說明中心提供所有產品支援說明文件的電子版本。 |
(b) 使用者應可視需要免費利用替代格式或替代方法,取得產品的無障礙與相容性功能相關說明。 | 支援
| Google 說明中心在說明文件中提供無障礙功能的資訊,此外也提供所有產品支援說明文件的電子版本。 |
(c) 產品支援服務應考量到身心障礙使用者的溝通需求。 | 除例外情況外皆支援。 | Maps JavaScript API 開發人員 (非使用者) 可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絡 Google Cloud 支援服務。
|
附件 A - Maps JavaScript API 導覽方式 |
指令
| 視窗按鍵 | 結果
|
左移 | 向左鍵 | 按照箭頭方向移動可視區域。 |
右移 | 向右鍵
| 按照箭頭方向移動可視區域。 |
上移 | 向上鍵
| 按照箭頭方向移動可視區域。 |
下移 | 向下鍵 | 按照箭頭方向移動可視區域。 |
放大 | 滾輪、+ 鍵、PgUp 鍵 | 將可視區域放大。提示:如要使用 Page Up 鍵,請確認您並未啟用鍵盤上的 Num Lock 按鍵。 |
縮小
| 滾輪、- 鍵 (鍵盤和數字鍵台)、PgDn 鍵 | 將可視區域縮小。提示:如要使用 Page Down 鍵,請確認您並未啟用鍵盤上的 Num Lock 按鍵。 |
除非另有註明,否則本頁面中的內容是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 4.0 授權,程式碼範例則為阿帕契 2.0 授權。詳情請參閱《Google Developers 網站政策》。Java 是 Oracle 和/或其關聯企業的註冊商標。
上次更新時間:2021-03-30 (世界標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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