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转写 API 使用条款

感谢您使用 Google Transliterate API!使用 Google Transliterate API(以下统称“服务”或“API”)即表示您(以下统称“”)接受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及条件(以下统称“使用条款”)。

1. 服务

1.1 服务说明。该 API 由 JavaScript 和相关联的服务协议组成,可让您在自己的网站或应用(以下统称为“媒体资源”)上显示 Google 的搜索结果(以下简称“Google 搜索结果”),但必须遵守下述限制和条件。您仅可使用本 API 在您的媒体资源上展示 Google 结果,以及为展示 Google 结果而必须进行的此类使用。该 API 不允许您访问其他底层 Google 服务或数据,您也不得访问这些服务或数据。

1.2 修改。Google 致力于不断创新,努力为用户提供最佳体验。Google 保留随时更改所提供服务的形式和性质(例如,收取 API 访问费用、设置您可通过 API 访问的 Google 结果数量上限等)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此外,Google 保留随时发布后续 API 版本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但需遵守第 1.3 条的规定。如果您不认同某项修改,只需从您的媒体资源中移除 JavaScript 和/或其他 API 实现,即可取消本服务。如果您继续在任何媒体资源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已接受这些修改。

1.3 弃用。如果 Google 自行决定停止提供当前版本的服务(无论是通过停止服务还是将服务升级到较新版本),当前版本的服务将被弃用,并成为弃用版本的服务。如果当前版本的服务将被弃用,Google 会发布公告。在发布公告后的 3 年内(“弃用期”),Google 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继续运行已弃用的服务版本,并自行决定是否回应 Google 认为已弃用的服务版本存在严重问题。在弃用期限内,服务的弃用版本内不会添加任何新功能。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Google 保留自行决定立即停止提供服务的所有或任何部分已弃用版本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a. Google 有充分理由认为您违反了本条款的任何规定;或者

b. 法律要求 Google 终止与您签署的法律协议(例如,由于有关提供已弃用版服务的法律发生变更);或

c. 已弃用的服务版本依赖于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的数据或服务,并且与该合作伙伴的关系 (i) 已过期或已终止,或者 (ii) 要求 Google 更改通过已弃用的服务版本提供数据或服务的方式;或者

d. 提供已弃用的服务版本可能会给 Google 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由 Google 根据其合理且善意的判断来确定);或者

e. 提供已弃用的服务版本可能会给 Google 带来安全风险或沉重的技术负担(由 Google 根据其合理且善意的判断来确定)。

Google 致力于不断创新,努力为用户提供最佳体验。在停止提供当前版本的服务或升级到新版本的服务之前的任何时间,Google 均可自行合理决定(作为持续创新的一部分)将服务的某些功能或特性标记为“实验性”。本《使用条款》的第 1.3 条不适用于任何标有“实验性”字样的功能。

1.4 适当的行为和禁止的使用行为。您在媒体资源上实现的服务必须向用户免费提供,且不得收取订阅费用或其他受限访问费用。您对本服务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文档的规定。您同意,在 Google 搜索结果适用范围内,您不会也不允许您的用户或其他第三方执行以下操作:(a) 修改或替换 Google 搜索结果的文字、图片或其他内容,包括通过以下方式:(i) 更改 Google 搜索结果的显示顺序;(ii) 将来自 Google 以外来源的结果与其他结果混杂在一起;(iii) 将其他内容混杂在一起,使其看起来像是 Google 搜索结果的一部分;或者 (b) 修改、替换或以其他方式停用 Google 搜索结果中提供的指向 Google 或第三方网站的链接。

您同意,您须对自己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和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负责。您同意仅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并根据本《使用条款》以及任何适用的政策或准则使用本服务。例如,您同意在使用本服务时不会从事违规行为,也不会允许您的最终用户或其他第三方从事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将 Google 搜索结果作为您媒体资源或您媒体资源中任何网页的主要内容;
  • 在服务使用 API 时,向 Google 隐藏或掩盖服务的身份,包括未能遵循 API 文档中列出的身份识别惯例;
  • 诽谤、辱骂、骚扰、恐吓、威胁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例如隐私权和知情权);
  • 上传、张贴、以电子邮件发送、传输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不适当、诽谤、侵权、淫秽或非法内容;
  • 上传、发布、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传输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侵犯任何一方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商业机密或其他专有权利的内容,除非您(或发布相应内容的最终用户)是相应权利的所有者,或者已获得相应权利所有者的许可来发布此类内容;
  • 上传、发布、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传输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宣传传销、连锁信或干扰性商业讯息或广告的消息,或提供法律、本使用条款或任何适用政策或准则禁止的任何其他内容。
  • 分发您知道或理应知道无法以这种方式合法分发的任何其他用户发布的文件;
  • 冒充他人或实体,或者伪造、删除任何著作权归属标志、法律或其他专有声明或所有权指示、软件或其他材料的来源或原始资料的标记;
  • 限制或禁止任何其他用户使用或体验 Google 服务;
  • 将 Google 服务用于任何非法或未经授权的用途;
  • 删除 Google 服务中包含的任何版权、商标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 干扰或破坏 Google 服务或与 Google 服务相关的服务器或网络,或者违反与 Google 服务相关的网络的任何要求、步骤、政策或规章。
  • 使用任何网络机器人、网络蜘蛛、站点搜索/检索应用程序或其他设备来检索 Google 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对其编制索引,或收集用户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用途;
  • 提交错误表达或暗示此类内容受 Google 赞助或支持的内容;
  • 用自动方式或以虚假、欺骗性的借口创建用户账户;
  • 宣传或提供有关非法活动的指导性信息,或宣传对任何群体或个人实施身体伤害;
  • 直接或间接复制、存储、归档、重新发布或创建 Google 结果的数据库(全部或部分),但以下情况除外:(1) 将 Google 结果存储在临时缓存中,存储期限不得超过十五 (15) 天,且仅用于使用 Google 结果来执行用户请求的特定操作;和/或 (2) 显示通过用户请求的操作“剪辑”的 Google 结果,前提是您遵守下文第 2.3 条中所述的提供方信息要求;或
  • 传输任何病毒、蠕虫、缺陷、特洛伊木马或任何具有破坏性的内容。

国际用户同意遵守其所在国家/地区有关在线行为和可接受内容的当地规则,包括有关将数据导出到美国或其居住国家/地区的法律。

1.5 广告。Google 保留在通过本服务向您提供的 Google 结果中添加广告的权利。

2. 专有权利

2.1 Google 的权利。就本《使用条款》而言,“知识产权”是指根据专利法、版权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著作人身权法、商业秘密法、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公开权法、隐私权法以及任何和所有其他专有权利,目前或日后在全球范围内有效的所有权利,以及任何和所有相关申请、续展、延期和恢复。您与 Google 之间,您承认 Google 拥有本服务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知识产权,并且您不得获得本服务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除非本使用条款中另有明确规定。您还承认,第三方可能拥有 Google 编入索引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链接到 Google 搜索结果或在 Google 搜索结果中摘录的内容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知识产权,并且您不得获取此类内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2.2 品牌特征许可。就本《使用条款》而言,“品牌特征”是指双方各自不时获得的商标名称、商标、服务商标、徽标、域名以及其他独有的品牌特征。Google 在此向您授予不可转让、不可转授、非独占的许可,允许您在本条款的有效期内显示 Google 品牌特征,以宣传或宣扬您根据本第 2.2 条使用本服务,并履行下文第 2.3 条规定的义务。您在此授予 Google 一项不可转让的非独占许可,允许 Google 在本条款的有效期内使用您的品牌特征来宣传您正在使用本服务。

使用 Google 品牌特征时,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 以任何方式展示 Google 品牌特征,暗示贵公司与 Google 有合作或联属关系,或者贵公司由 Google 赞助或背书(贵公司参与本服务的情况除外),或者制造任何误解,让他人以为贵公司编辑的内容是由 Google 撰写或代表 Google/Google 员工的观点或意见;
  • 使用 Google“品牌特征”诋毁 Google、Google 的产品或服务;
  • 在您的房源包含或显示成人内容,或者宣传非法活动、赌博或向未满 21 周岁的人售卖烟草或酒精饮料的情况下,在您的房源中展示 Google 品牌特征;
  • 将 Google 徽标显示为您的媒体资源中的最大徽标(在 Google 搜索结果中展示除外);
  • 在您媒体资源的任何网页上,将 Google 品牌特征作为最显眼的元素展示;
  • 以误导、诽谤、侵犯、中伤、诋毁或猥亵等性质的方式或者不利于 Google 的其他方式展示 Google“品牌特征”;
  • 在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的媒体资源上展示 Google 品牌特征;或者
  • 删除、扭曲或更改 Google“品牌特征”的任何元素(包括挤压、拉伸、翻转、变色等)。

您了解并认同,Google 有权自行判断您对 Google 品牌特征的使用是否符合上述限制。

除非本第 2.2 条另有规定,否则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向一方授予或被视为向一方授予另一方品牌特征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您对 Google 品牌特征的一切使用行为(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商誉)都应符合 Google 的利益。在有效期之内或之后的任何时刻,您都不可以反对或协助他人反对 Google 标志(除非适用法律禁止这种限制)或由 Google 对其进行的注册,您也不可以尝试注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声音、外观,以及拼写)与 Google 的标志容易相混淆的任何标志(包括域名)。

2.3 提供方。通过本服务向您提供的 Google 搜索结果可能包含 Google、其合作伙伴或 Google 编入索引的内容的其他第三方权利持有者的商号、商标、服务商标、徽标、域名以及其他显著品牌特征。您不得删除或以任何方式更改这些商业名称、商标、服务商标、徽标、域名和其他标志性品牌特征。

您同意在网页上醒目地添加并展示“由 Google 提供”这一提供方信息和/或文档中所述的 Google 要求的任何其他提供方信息,且这些信息应紧邻任何 Google 结果。

如果您显示通过用户请求的操作“剪辑”的 Google 结果(以下简称“剪辑的 Google 结果”),则同意在剪辑的 Google 结果旁边添加并显示“剪辑自 Google - [日期]”字样,以指明用户首次请求剪辑的 Google 结果以及 Google 返回剪辑的 Google 结果的日期。

您了解并同意,Google 有权自行决定您的提供方信息是否符合以上要求。

2.4 内容移除。Google 的政策是,如果我们收到了举报涉嫌侵权内容的通知,只要该通知符合《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我们就会做出响应。有关说明和详情,请参阅 http://www.google.com/dmca.html。作为最终用户发布到您的媒体资源中的内容(包括 Google 搜索结果)的托管方,您同意遵守《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或其他适当的流程,移除被视为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您同意,您的房源将提供权利所有者可用来与您联系并要求移除内容的联系信息。

3. 隐私权

如需详细了解 Google 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做法,请阅读 Google 的隐私权政策,网址为 http://www.google.com/privacy.html。本政策介绍了 Google 在您使用本服务时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如何保护您的隐私。您同意 Google 可依照 Google 隐私权政策使用您的数据。

4. 赔偿

您同意,对于因您使用本服务、违反本《使用条款》或因使用 Google 服务而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您将使 Google 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管理人员、代理机构和员工、广告客户或合作伙伴免受损害并为其提供赔偿,包括因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实际损害和后果性损害)、诉讼、判决、诉讼费用和律师费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或费用,无论索赔、损失、损害、诉讼、判决、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属于何种类型和性质。在这种情况下,Google 会向您提供此类索赔、起诉或诉讼的书面通知。

5. 免责声明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

A. 您自行承担使用本服务所带来的风险。本服务按“原样”和“可用”状态提供。Google 明确声明,Google 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以及未侵权的默示保证。

B. Google 不保证以下事项:(i) 本服务将满足您的要求;(ii) 本服务不会中断、及时、安全或无错误;(iii) 通过使用本服务可能获得的结果将准确可靠;(iv) 您通过本服务购买或获得的任何产品、服务、信息或其他材料的质量将满足您的期望;以及 (v) 软件中的任何错误都将得到修正。

C. 您自行决定是否下载或以其他方式获取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任何材料,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对于因下载任何此类材料而导致的计算机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您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D. 您从 Google 或通过 Google 服务获得的任何建议或信息(无论是口头上的,还是书面上的)均不构成这些使用条款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保证。

6. 责任限制

您理解并同意,对于因以下原因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性、特殊、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损失、数据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即使 Google 已被告知存在此类损害赔偿的可能性),Google 均不承担任何责任:(i) 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ii) 因通过本服务购买或获取的任何商品、数据、信息或服务,或因通过本服务接收的任何消息或达成的任何交易而导致购买替代商品和服务的费用;(iii) 未经授权访问或更改您的传输内容或数据;(iv) 任何第三方在本服务中的声明或行为;或 (v) 与本服务相关的任何其他事宜。

7. 排除和限制

某些管辖区不允许排除某些保证,也不允许限制或排除对附带损失或继发损失的责任。因此,第 5 条和第 6 条中的部分上述限制可能不适用于您。

8. 有效期和终止

8.1 期限。《使用条款》的有效期应从您同意《使用条款》之日开始,并应一直持续下去,除非根据以下规定终止。

8.2 终止。

a. 您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本服务,从而随时终止本《使用条款》。停止使用本服务时,您无需特意向 Google 发送通知。如果您想终止《使用条款》,则必须从您的房源中移除本服务。

b. 在以下情况下,Google 可随时自行决定终止您对本服务的访问权限,恕不另行通知:

(i) Google 有合理理由认为您违反了本使用条款的任何规定;或者

(ii) 法律要求 Google 终止与您签署的法律协议(例如,由于有关本服务提供的法律发生变化);或

(iii) 继续提供本服务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由 Google 根据其合理且善意的判断来确定);或者

(iv) 根据 Google 的合理诚信判断,提供本服务可能会造成安全风险或重大技术负担;或者

(v) 您所从事的行为给 Google 带来了负面影响或以其他方式诋毁或贬低了 Google 的声誉或商誉

8.3 拒绝申请。当《使用条款》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i) 在《使用条款》中授予的一切许可权利将终止,并且 (ii) 您应立即删除所有 Google 搜索结果和 Google 品牌特征。

8.4 终止的效力。当《使用条款》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i) 在《使用条款》中授予的一切许可权利将终止,并且 (ii) 您应立即删除所有 Google 搜索结果和 Google 品牌特征。

8.5 效力存续。当《使用条款》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或失效后,第 2.1、4、5、6、7、8.3、8.4、8.5 以及第 9 条仍会继续有效。任一方均不对因终止条款(在遵循条款的前提下)而造成的任何损害向另一方承担责任。

8.6 补救措施。您确认,您若违反本协议中所述的服务/许可限制,便可能会给 Google 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且损害程度可能难以确定。因此您同意,如果您或您的任何管理人员、雇员、顾问或其他代理人违反了上述服务/许可限制,那么除了 Google 可依法获得的任何其他救济之外,Google 有权寻求即刻生效的禁令救济。

8.7 第三方受益人。使用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授予第三方受益人任何权利。

9. 一般信息

完整协议。本使用条款及其中提及的文档构成了您与 Google 之间的完整协议,并规范您对本服务的使用,取代您与 Google 之间之前达成的任何协议。您还可能需要遵守其他条款及条件,这些条款及条件可能适用于您使用或购买某些其他 Google 服务、联属营销服务、第三方内容或第三方软件时。

法律和管辖地选择。本使用条款以及您与 Google 之间的关系应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该州的法律冲突条款除外)的约束。您与 Google 同意服从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内法院的属人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条款的豁免和可分割性。Google 未行使或执行本使用条款的任何权利或规定,不应视为其放弃该权利或规定。如果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规定无效,双方仍同意法院应尽力实现该规定中反映的双方意图,并且本使用条款的其他规定应保持完全的效力及影响。

诉讼时效。您同意,无论是否存在任何相反的法规或法律,任何因使用 Google 服务或本使用条款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索赔或诉讼原因必须在发生此类索赔或诉讼原因后一 (1) 年内提交,否则将被永久禁止。

本使用条款中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2010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