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存取計畫服務條款

Smart Device Management API 和工具 (以下簡稱「SDM API」) 可讓 Google 企業合作夥伴的裝置與服務與 Google 的裝置與服務相互通訊。

這些服務條款包括品質和功能規則,以及我們要求所有開發人員持續接受及實行的 SDG API 和其他法律條款,用於存取及使用 SDM API 和任何文件、資料、程式碼、資料 (包括下文定義的「客戶資料」) 以及 Google 提供給您的其他資料 (與 SDM API 共同使用 (「以 SDM API 進行資料存取的開發人員資料」)。

(A) 我們可能會將「Google」視為「條款」中的「我們」、「我們的」或「我們」。如 Google 根據其根據本條款履行義務及行使其權利,Google 得透過其關係企業使用其關係。

(B) 「條款」適用於您、您的子公司和關係企業、您的代理商、您合作的服務供應商,以及您及其員工、代表、代理人和供應商 (以下統稱「您」)。

(C) 在您接受這些條款並不保證存取 SDM API 後,Google 保留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客戶」的權利。

  1. 適用條款
    1. 透過參考方式整合。在適用情況下,下列條款皆以參照方式納入本條款:
      1. Google API 服務條款。存取或使用 SDM API,即表示您同意《API API 服務條款》(或網址。除非另有規定,否則《裝置存取權限附加條款》不會限製或修訂《Google API 服務條款》。我們將《Google API 服務條款》、《裝置存取權限附加條款》、第 1.1 節列出的任何其他適用條款、任何相關 API 說明文件,以及任何適用的政策和規範稱為「條款」。您同意遵守「條款」,並同意「條款」能夠控制您與 Google 的關係。
      2. Google API 服務:使用者資料政策。當您要求使用 SDM API 存取 Google 使用者資料時,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terms/api-services-user-data-policy 中的《Google API 服務:使用者資料政策》 規定將使用 SDM API 的行為,包括透過 SDM API 收集和使用 Google 使用者資料的任何資料 (「使用者資料政策」)。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否則《裝置存取權限附加條款》不會限製或修訂《Google API 服務:使用者資料政策》。
      3. 裝置存取政策:您的所有產品、服務或材料都必須遵守 SDM API 的技術規範和政策 (列載於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nest/device-access/policies),Google 可能不時更新這些條款 (以下簡稱「裝置存取政策」)。
      4. 其他產品條款。如果您的「服務」使用其他 Google 產品或服務 (以下稱「其他 Google 產品」),則《Google 服務條款》 (列載於 https://policies.google.com/terms) 和《Nest 服務條款》(https://support.google.com/googlenest/answer/9327735) 以及這些「其他 Google 產品的條款」。使用第三方產品或服務時,則須遵守適用的條款。
      5. Google 提供的任何品牌宣傳條款 (如適用)。
    2. 優先順序。如有任何衝突,則適用以下優先順序。
      1. 其他 Google 產品服務條款;
      2. 裝置存取政策;
      3. 雙方就相同主題簽訂的其他協議;
      4. 所有其他「裝置存取附加條款」;
      5. Google API 服務:使用者資料政策;以及
      6. Google API 服務條款。
    3. 所有其他條款均適用本規定。Google 反對任何《服務條款》或其他文件所載之任何額外或不同的條款,包括任何 API 服務條款。這些其他服務條款和文件將視為對本「條款」進行重大修訂,且不具效力。
  2. 一般定義
    1. 已核准地域」是指 Google 已推出用於商業用途的 Google Nest 裝置, 請參閱 https://support.google.com/googlenest?p=device_availability 中列出的國家/地區。
    2. 客戶資料」係指「客戶」收集的使用者資訊,包括任何存取或使用任何 SDM API 和其他裝置存取權「開發人員資料」時產生的 PII、裝置使用資訊或其他資訊。
    3. Google Nest 裝置」係指 Google Nest 品牌產品,例如 Nest 溫度控制器、Nest 監視攝影機、Nest 門鈴攝影機,以及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nest/device-access/get-started#activate_a_supported_device 中所列的任何產品。
    4. 包括」係指「包括但不限於」。
    5. 您的內容」係指您透過設定 SDM API 而透過 Google 提供給您的所有內容,包括設定 SDM API 連線所需的各項功能,包括品牌特徵以及您透過任何開發人員控制台、API、SDK 和工具所提供的其他內容。
    6. 您的服務」係指 (a) 您產品、服務和技術 (包括「您的內容」);以及 (b) 您透過「客戶」引導使用者的產品、服務和目的地。
    7. 本「條款」中的任何範例僅供說明之用,並未影射任何真實人物或事件。
  3. SDM API
    1. 地區。
      1. 您的 SDM API 將僅能與 Google Nest 裝置搭配使用,而且只能在已核准的區域中使用,並且只會在核准區域中使用 SDM API 進行行銷及提供服務。
      2. 您有責任確保聯盟、代理人、承包商、合作夥伴和廠商 (簡稱「代理人」) 可將 SDM API 提供給 Google Nest 裝置使用,且僅限於已核准地區。如果 Google 因「代理人」的這項使用限製而造成任何損害,您必須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且此等代理人違反「條款」。
    2. API 功能

      SDM API 的條款,或是 SDM API 和裝置存取權「開發人員資料」的任何功能,均須遵守您與 Google 簽訂的《保密協議》中的保密義務。

      除了使用與 SDM API 相關的機密資訊所需的少數權利外,協議雙方皆不得因本協議獲得任何智慧財產權。此外,各方均瞭解,另一方日後可能開發或購買與「直接存取」計畫中揭露的機密資訊相關的或類似產品或服務。因此,資訊的接收方得基於任何目的使用「剩餘授權」,包括用於開發、開發、製造、宣傳、銷售、維護或維護產品和服務。前提是「剩餘」權利並不代表任何揭露方的智慧財產權和/或專屬權利。「居留證」係指在本合約允許的許可下,獲知該方有存取揭露方機密資訊之收受方員工或承包商所保留之資訊。如果員工或承包商沒有刻意記住「機密資訊」,藉此保留及後續使用或揭露「機密資訊」,記憶體就會有所幫助。

    3. 禁止行為:除非 Google 以書面方式另行核准,否則您不得也不會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 SDM API:
      1. 產生詐欺性或無效的活動 (包括查詢、點擊或轉換);
      2. 隱瞞必須向使用者揭露的廣告或交易相關活動;
      3. 實作會幹擾 Google 產品或服務核心功能的相關功能;
      4. 從接收到「客戶資料」的日期算起的 10 個期間內,透過 SDM API 收集、匯總、重新聯合發布、保留、記錄或儲存「客戶資料」 (但「裝置存取政策」中列出的特定裝置相關資料 (以下稱「裝置相關資料」) 除外)。您必須刪除以下第 3.6.2 節 (隱私權和 PII) 中的裝置相關資料;
      5. 收集、匯總、重新聯合發布、保留、記錄或儲存透過 SDM API 接收的任何音訊錄音、視訊片段或音訊或視訊即時串流 (「影音影像」)。儘管「條款」中另有規定規定,但「客戶」僅能透過「用戶端」顯示上述的「影像資料」。
      6. 根據第 3.7 節 (「資料使用」) 的規定,將透過 SDM API 收到的「客戶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7. 匯總 Google 產品、服務或客戶資料供多個家庭使用,除非 Google 允許在同一個 Google 帳戶中控管多個家庭,或未經 Google 書面核准。
      8. .
      9. 提供或宣傳「客戶」提供緊急應變、生命安全或其他重要用途服務,且必須在不中斷的情況下發出通知;
      10. 建立「客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客戶資料」,個別或匯總評估其使用者或其財產,以取得保險或其他金融商品及服務;
      11. 建立與 SDM API 或其他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功能大致相同的用戶端,並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12. 按照第 3.6 節的規定,在沒有初始直接和明確使用者導向要求的情況下呼叫 SDM API;
      13. (a) 幹擾或中斷 SDM API 或提供 SDM API 的伺服器或網路;(b) 竄改 Google 使用的任何硬體、軟體或網路的安全性,或竄改任何客戶帳戶的「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c) 停用、規避或避免 Google 建立的任何安全裝置、機制、通訊協定或程序;或
      14. 依據適用的法律和「條款」使用您授予的明確且確認權限、同意和授權,將「客戶資料」用於任何用途。我們嚴禁將「客戶資料」用於分析或用於其他用途,例如開發或建立其他服務,或是訓練機器學習模型。您只能將「客戶資料」用於 Google 明確許可的用途。
      15. 記錄、收集、使用或儲存「查詢」或結果中的任何資訊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使用「Google 助理」或透過「Google 助理」進行驗證或驗證時獲得的任何音訊資料或與任何查詢相關的中繼資料 (如「用戶端」或「服務」使用)。
      16. 實作「要求存取」功能,在要求進行同步處理報表狀態時向 Google 回報您收集到的任何客戶資料,如同「裝置存取權限開發人員資料」所述。
    4. 核准、稽核及停權/終止
      1. 核准。您的客戶必須先前往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nest/device-access/project/apply 提交資料,以供使用者發布及使用。申請核准過程中,Google 會要求您將特定的行銷素材資源提交到 https://support.google.com/contact/partner_brand_approval 和技術資訊,Goog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產品或其他硬體以測試「客戶」。
      2. 稽核。Google 有權審核任何「客戶」,確保遵守「條款」。您同意接受這些稽核,其中可能包含 Google 存取及使用您的用戶端,例如找出可能影響 Google 或其客戶的穩定性或安全性問題。如 Google 或其合作夥伴要求收集與您或您的服務相關的資訊,以便進行確認、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為確保品質保證,或是使用 SDM API 的要求,您必須配合合作。
      3. 停權與終止。除了 Google 依據《Google API 服務條款》所擁有的權利外,如果 Google 自行判定您造成穩定性或安全性問題,或以其他方式違反本條款,Google 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立即暫停或終止您存取 SDM API 或其他「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本「條款」第 3.4 節規定,在「條款」終止後仍保有效力。
    5. 安全性

      除了本「條款」有任何其他規定以外,您同意下列規定:

      存取裝置存取權開發人員資料時,您必須遵守 Google 的安全性評估規定,包括 Google 不定時的安全性稽核。另外,您必須遵守 Google 指定的年度安全性評估規定 (包括由 Google 指定的第三方評估),以便繼續存取 SDM API。

      如果您懷疑用於儲存、處理或代管「客戶資料」的系統或基礎架構受到入侵或遭駭,或是「客戶資料」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遭到外洩,您必須立即通知 Google 違規或外洩,並提供所有可用資訊,包括根本原因分析、修復步驟以及補償措施,確保日後不會發生這類違規事件。

      您必須依據所在州/省或適用管轄區之「侵害通知」的法律或法律, 以及任何其他適用的隱私權法律,向使用者提供通知,而您必須承擔因您或 Google 所導致的損失或接觸所產生的費用。

      您瞭解,除了對「客戶資料」的相關義務之外,您使用任何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時,如您因使用「裝置存取資料」而發生任何相關傷害或財產損失,或是「客戶」未經授權或未經授權使用「客戶」的行為,您必須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6. 隱私權和 PII
      1. 針對「客戶」使用者提供的任何「客戶資料」或其他資訊,您都必須提供充分且正確的通知,以符合所有適用法律之規定,包括您收集的「客戶資料」和其他資訊,以及這些資料的運用、分享及/或保留方式。您必須就所有必要資料,取得所有必要的同意聲明。您將在遵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為所有使用者提供存取、攜碼轉移或刪除「客戶資料」的權利。
      2. 您從 Google 取得的「客戶資料」不得用於使用者授予的特定權限,包括傳輸至資料仲介、廣告客戶或廣告聯播網,或是已售出,且不得在隱私權政策中揭露。如果使用者或您要求 Google 移除或刪除任何「客戶資料」,或是在 Google 產品或服務上反映出這項意圖,則您同意迅速回應使用者或 Google 的要求,並從伺服器和其他資產 (包括備份) 中移除或刪除該「客戶資料」,以遵守適用的法律要求和適用法律。
      3. 您必須全權負責存取、使用、處理和揭露客戶資料 (但僅限於以下的服務供應商),而且您在處理「客戶資料」時,必須遵守歐盟資料保護法;您和「客戶」在處理「客戶資料」時,將成為您和其唯一的資料控管者。
      4. 在提供或向您分享任何必要資訊之前,請務必根據所有適用法律的規定,先向使用者取得通知,再向使用者取得同意。
      5. 您必須為「服務」提供有意義的客戶服務,讓使用者能針對申訴或問題與您聯絡。
      6. 您必須在「服務」的應用程式首頁或「首頁」的頁面上,放置「使用限制」程式碼片段,該網頁應顯示「服務」將遵守「Google API 服務:使用者資料政策」,列載於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terms/api-services-user-data-policy,包括「使用限制」的相關規定。摘要必須向所有使用者顯示,且長度不可超過 500 個字元。
    7. 資料使用方式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如適用的處理者和/或複委託者) 以您的名義為客戶提供管理服務,且有義務依據《合約》的規定處理「客戶」的合約 (以下簡稱「您」適用的合約及資料),而且您依據「合約」的規定及相關「合約」,而且您必須遵守任何適用的合約規定。您必須確保使用者遵守我們的條款與政策,並對其違規情事負責。「客戶」只有在使用與「客戶資料」相關之使用者時,才需依據「客戶」之使用和存取「客戶資料」。您不會基於上述目的使用或揭露「客戶資料」直接或間接取得的任何資訊。在不影響前述規定的一般性原則下,您不得使用「客戶資料」的任何部分來建立單獨的資料庫,或將全部或部分的「客戶資料」傳輸至任何第三方,用於獨立於您的「客戶」使用。除本「條款」明文許可外,嚴禁使用任何「客戶資料」。

    8. EU-U.S. Privacy Shield (歐盟-美國隱私護盾) 和 Swiss-U.S. Privacy Shield (瑞士-美國隱私護盾)。如果 Google 提供的個人資訊來自歐盟或瑞士,而且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身分,您在存取、使用或處理這些資訊 (以下稱「歐盟個人資訊」) 時必須:
      • 遵守所有適用的隱私權、資料安全性和資料保護法律、命令、規範與規定;
      • 僅根據「歐盟個人資訊」相關當事人同意的用途,存取、使用或處理「歐盟個人資訊」;
      • 採用適當的組織性措施和技術性措施保護「歐盟個人資訊」,避免發生資訊遺失、不當使用、未經授權或違法存取、揭露、變更和毀損等情形;
      • 提供與隱私護盾原則規定相同的防護等級。

      您必須定期監控您是否符合這些條件。在任何情況下,如果您無法符合這些條件 (或極有可能無法達成這些條件),則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並立即停止處理「歐盟個人資訊」,或採取合理且適當的步驟來恢復充分的保護措施。

    9. Google 使用者同意聲明。除了本條款中提及的任何其他規定外,為了讓您使用 Google 使用者擁有的任何 Google Nest 裝置,或是透過 SDM API 存取這類裝置的任何客戶資料,您都必須以 Google 核准的表單,以及 Google 使用的
    10. 擁有權與授權
      1. 您的內容。您聲明並保證您擁有提供「您的內容」的必要權利,並授予所有必要授權。
      2. 裝置存取權限開發人員資料與客戶資料:使用「裝置存取權限開發人員資料」,您不會獲得任何「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或透過 SDM API 傳輸或存取的任何資料、內容或資訊,包括任何「客戶資料」。
      3. 更新至 SDM API。我們保留基於任何理由隨時修改或更新任何或所有裝置存取權限開發人員資料的權利,且無須另行通知,但我們會盡量在事前發出通知。如 Google 做出更新、修改、破壞性變更,或以任何方式修改「裝置存取權」開發人員資料,即表示您同意變更用戶端,確保使用者能繼續享有服務。我們可自行新增或移除「功能」或「功能」,且不保證「客戶」日後使用或修改任何「裝置存取開發人員內容」版本的版本。如果用戶端沒有依據裝置存取權限的《開發人員資料》做出更新,必須立即下架,您再向使用者提出下架通知。
      4. 內容上傳。SDM API 可能會允許上傳您的內容。您授予 Google 永久性、不可撤銷、全球適用、可轉授權、免權利金且非專屬授權,讓您使用「您的內容」。「使用」係指使用、代管、儲存、修改、通訊和發布。這項授權讓 Google 可依據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提供、保護、宣傳及改善「裝置存取權限」的「開發人員資料」以及 Google 產品與服務。透過「用戶端」將「您的內容」提交至 SDM API 之前,您必須確保自己擁有必要權利 (包括使用者的必要權利),以授予我們此授權。
    11. 將品牌特徵用於行銷用途的其他限制。Google 得事先取得任何「Google 品牌特徵」宣傳、報告或行銷,或「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的書面許可。「品牌特徵」的定義為各方的商號、商標、服務商標、標誌、網域名稱及其他獨特品牌特徵。
    12. 終止後的義務。本「協議」因故終止或到期後,您會立即停止向使用者收集任何資訊,且系統會在 10 天內根據「Google 指定的資料清除通訊協定」,刪除「裝置存取權限開發人員資料」中獲取的所有資訊 (包括「客戶資料」)。Google 提出要求後,應立即向 Google 提供書面確認,確認所有客戶資料均已刪除,並向使用者說明已無法使用您的「客戶」。
    13. 獨立開發。即使沒有侵犯您的智慧財產權,「條款」並不會損害 Google 或其子公司和關係企業直接、間接、或單獨使用或與您和您提供產品/服務的競爭。
  4. 您的服務
    1. 使用「服務」並收集、使用及儲存資料的授權。如要與 SDM API 整合,您授權 Google 及其關係企業:
      1. 在使用、您或您的「服務」呼叫 SDM API 時,收集、使用及儲存您提供的特定資料 (包括企業合作夥伴帳戶設定與配置資訊,以及 API 使用相關資訊),以驗證、授權、記錄和偵錯;
      2. 使用及揭露與您「服務」相關的資訊,包括:
        1. 遵守任何適用的法律義務,包括強制執行的政府要求。
        2. 執行「條款」並調查可能的違規情事;
        3. 偵測、預防、審查或以其他方式解決、解決或解決濫用、詐欺、安全性或技術問題的問題。
        4. 依法律規定或在合法範圍內,保護 Google、Google 使用者或公眾之權利、財產或安全不致遭受危害。
    2. Google 收集和使用特定資料
      1. 設定與使用資料。您同意允許 Google 蒐集您提供或提供給您使用 SDM API 的資料,或是授予您使用 SDM API 時產生的資料,包括下列資料 (以下合稱「公司資料」)。
        1. 公司名稱和其他公司資訊
        2. 管理員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3. OAuth 用戶端 ID
        4. 開發人員說明文件電子郵件地址
        5. 夥伴偏好設定
        6. API 使用方式、客戶設定和裝置資訊。
        7. 使用者控制項、設定和權限
        8. 其他用量,包括錯誤記錄
        9. 技術資料,例如當機、效能及相關記錄資料
      2. 許可的用途。您同意並授權 Google 將「公司資料」用於提供 SDM API 服務 (包括存取、驗證和設定您的「用戶端」和「設定」),以及改善、偵錯及排解 SDM API 服務的問題。
    3. 您應負的責任。您須全權負責:
      1. 您的「服務」(包括客戶服務和請求),以及提供「服務」的個人和實體之間的通訊和報告;
      2. 設定和透過 SDM API 做出的其他決策,包括您以 Google 提供的功能提供協助;
      3. 您如何使用 SDM API (包括保護帳戶、使用者名稱和密碼)。
  5. 其他義務

    您瞭解,「裝置存取權開發人員資料」可能會讓您控管 Google Nest 裝置和軟體,或是取得特定資訊的存取權,而這可能會影響 Google 客戶和 Google 產品和服務使用者的安全。視您使用裝置存取權開發人員資料的方式而定,您可能會損害使用者的 Google 裝置、個人住家和個人財產和財產。使用「裝置存取權限開發人員資料」時,您必須採取的步驟來設計並測試「客戶」,以確保您的客戶不會面臨人身傷害或死亡、財物毀損或其他損害的風險。您必須依據所有適用法律的規定,採取所有合理的安全性措施,確保第三方不得任何人擅自存取任何「客戶資料」或 Google 產品和服務。您必須設計用戶端設計,確保「用戶端」和/或任何 Google 產品或服務中有任何安全性措施均無法造成人身傷害、死亡、財產損害或其他損失。如果您選擇使用「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您必須承擔所有使用「裝置存取開發人員資料」的風險,包括對「客戶」或其他 Google 客戶或使用者的使用者造成任何損害、傷害、傷害或損失。您同意,您必須就任何因「客戶」或您使用「裝置存取開發人員內容」而引致的損害、損害、傷害或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使 Google 及其子公司與關係企業免於此遭受損害,並使其不致遭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