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和說明的相關規範

合作夥伴提供的觀光景點標題和說明有兩種主要用途:

  • 視途徑和產品而定,系統可能會在 Google 使用者體驗中向使用者顯示名稱和說明。例如觀光景點廣告會在廣告輪轉介面中顯示標題。

  • 觀光景點處理管道做為信號來協助判斷服務類型、相關搜尋點和目的地。

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應為對提供的產品提供簡單明瞭的說明。從標題中,使用者應能快速瞭解產品位置和內容。為了提供最佳使用者體驗,標題應與到達網頁標題完全相符,不得超過 150 個半形字元。標題不得含有表情符號和其他符號,因為系統不允許使用這些符號,且會在處理期間移除這些符號。

建議:加入供應產品的地點。

建議:說明優惠內容。

建議:請保持簡潔,盡可能將標題控制在 50 個字元以內。

不建議使用:未描述產品的產品名稱。

不建議使用:名稱太長或太過淺顯易懂的標題。

不允許:名稱中包含折扣或促銷活動。標題只能描述目前提供的體驗。

範例

建議 不建議使用
  • 優先入場門票 (羅浮宮)
  • 菲法博物館:略過排票
  • 巴黎的一日導覽
  • 成人票
  • Fifa ✈ Museum Short️

產品名稱和選項名稱

如果只有一個產品選項,產品名稱可能會與選項名稱相同。如果提供多個產品選項,選項名稱必須專屬於該選項 (也就是說,相同產品中的其他選項不可有相同名稱)。

產品說明

產品說明欄位可用來提供詳細的產品說明。與標題相比,說明欄位最多可接受 16, 000 個字元 (不過我們建議不要超過 1 萬個字元),並且支援以 HTML 標記為基礎的內容格式。

系統支援下列 HTML 標記:

  • h1-h5
  • ul、ol、li
  • 斜體, 斜體, 紅
  • p、br

處理過程中,系統會移除上述清單以外的標記,且不支援空白字元/換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