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用戶端程式庫服務條款

1. 您與 Google 的關係

1.1. 使用 Google Data API 的 JavaScript 用戶端程式庫 (本文件中稱為「用戶端程式庫」) 時,您必須遵守您與 Google 之間的法律協議條款。「Google」係指 Google Inc.,其主要營運地點為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nited States。本文會說明協議的組成方式,並列出協議中的部分條款。

1.2. 除非另與 Google 簽訂書面協議,否則您與 Google 的協議一律至少包含本文件所列的條款及細則,以下將合稱為「條款」。

1.3. 您與 Google 之協議亦將包括透過「用戶端程式庫」存取的各項 Google Data API (稱為 API) 以及適用於「條款」之適用條款。以下將上述所有服務條款統稱為「附加條款」。《API 附加條款》適用於 API 後,您就可以在該 API 中或透過使用的方式閱讀條款內容。

1.4. 「條款」與「附加條款」構成您與 Google 之間具法律約束效力的協議,用於規範您使用用戶端程式庫與 API (以下統稱「服務」) 之使用行為。請務必仔細閱讀這些條款。這項法律協議統稱為「條款」。

1.5. 如「附加條款」與「條款」所載內容有所牴觸,則以該 API 為優先。

2. 接受條款

2.1. 如要使用用戶端程式庫,您必須先同意「條款」。如果您不接受「條款」,則不得使用「用戶端程式庫」。

2.2. 您可透過下列方式接受「條款」:

(A) 在任何「服務」的使用者介面中,當 Google 詢問是否接受或同意「條款」時,按一下接受或同意「條款」;或

(B) 實際使用用戶端程式庫。在此情況下,您瞭解並同意,自您開始使用 Google 用戶端程式庫之後,Google 即認定您已接受「條款」。

2.3. 如果您 (a) 未滿法定年齡,無法與 Google 締結具約束效力的合約,或 (b) 根據美國或其他國家/地區 (包括您居住或使用的國家/地區) 的法律,禁止您接受「服務」,則您不得使用「客戶」的「條款」,亦不得接受「條款」。

2.4. 繼續操作之前,請先列印或儲存「條款」的本機副本以供備查。

3. 條款語言

3.1. 如果 Google 已提供英文版英文版條款的翻譯版本,則您同意該翻譯內容為方便起見,而「英文版條款」將規範您與 Google 的關係。

3.2. 如果英文版的「條款」與翻譯版本有所牴觸,一律以英文版為準。

4. Google 提供的服務

4.1. Google 在世界各地設有子公司及其關係法人 (以下稱「子公司和關係企業」)。有時候這些公司會代表 Google 向您提供「服務」。您瞭解並同意該「子公司和關係企業」有權為您提供「服務」。

4.2. Google 不斷推陳出新,希望能為使用者提供最完善的產品和服務。您瞭解並同意,Google 所提供「服務」的形式和性質會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4.3. 在持續創新的過程中,您瞭解並同意,Google 可自行決定 (永久或暫時) 停止向您或所有使用者提供「服務」(或「服務」的任何功能),無需事先通知。您可以隨時停止使用「服務」。停止使用「服務」時,您無須另行通知 Google。

4.4. 您瞭解並同意,如果 Google 停用您的帳戶存取權,您可能無法存取「服務」、您的帳戶詳細資料,或是帳戶中的任何檔案或其他內容。

4.5. 您瞭解並同意,儘管 Google 可能尚未針對您透過「服務」傳送或接收的傳輸次數,或用於提供任何「服務」的儲存空間設定固定上限,但 Google 有權隨時自行斟酌設置這類定額上限。

5. 使用服務

5.1. 為了使用特定「服務」,您可能必須在註冊「服務」的過程中提供個人資訊 (例如身分證明或聯絡資料),或是持續使用「服務」。您同意,您提供給 Google 的註冊資訊一律是正確、無誤、最新的資料。

5.2. 您同意僅基於 (a)「條款」和 (b) 相關管轄區的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或一般接受的實務或準則 (包括美國或其他相關國家/地區的資料或軟體出口相關法律) 所允許之用途使用「服務」。

5.3. 您同意不會透過 Google 提供的介面以外的方式存取 (或嘗試存取) 任何「服務」,除非您另行與 Google 另行簽訂協議。

5.4. 您同意不會從事任何干擾或中斷「服務」(或是與「服務」連線的伺服器和網路) 的活動。

5.5. 您同意在使用用戶端程式庫為其他使用者開發服務時,將保護這些使用者的隱私權和法律權利。如果使用者提供您使用者名稱、密碼或其他登入資訊或個人資訊,您必須確保使用者知道這些資訊將用於您的應用程式,且您必須為這些使用者提供具有足夠法律依據的隱私權聲明和保護。如果您的應用程式會儲存使用者提交的資訊,則必須以安全的方式儲存。如果使用者提供 Google 帳戶資訊,您得基於上述目的,將這類資訊用於使用者的 Google 帳戶,且只能用於存取這類資訊。

5.6. 除非您與 Google 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同意,否則您不得基於任何目的重製、複製、複製、銷售、交易或轉售「服務」。

5.7. 您同意若未能根據本條款履行義務,且因此造成任何後果發生 (包括 Google 可能因此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您必須負起全責 (Google 也不必對您或任何第三方負責)。

6. 您的密碼和帳戶安全性

6.1. 您同意並瞭解,對於您用來存取「服務」的任何帳戶,您必須負責維護其密碼的機密性。

6.2. 因此,您同意您必須對 Google 的所有帳戶活動負責。

6.3. 如發現有人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您的密碼或帳戶,您同意立即通知 Google。

7. 隱私和個人資訊

7.1. 如需 Google 資料保護做法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http://www.google.com/privacy.html。此政策說明 Google 如何在您使用「服務」時處理您的個人資訊,並保護您的隱私權。

7.2. 您同意依據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使用您的資料。

8. 服務內容

8.1. 您瞭解,您透過「服務」使用或存取之任何資訊 (例如資料檔案、書面文字、電腦軟體、音樂、音訊檔案或其他聲音、相片、影片或其他圖片) 均由其來源者全權負責。此類資訊以下稱為「內容」。

8.2. 請注意,您在「服務」中提供給您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服務」中的廣告及贊助「內容」) 可能受到智慧財產權保護,並由提供「內容」給 Google (或其代表人員或公司) 的「贊助商」或廣告客戶擁有。除非 Google 或「內容」的擁有者已另外簽訂協議,否則您不得根據此「內容」(無論是全部或其中一部分) 修改、出租、租用、貸款、銷售、發布或建立衍生作品。

8.3. Google 保留 (但無義務) 在任何服務中預先篩選、審查、檢舉、篩選、修改、拒絕或移除任何或全部「內容」的權利。Google 可能會針對部分「服務」提供工具,過濾煽情露骨內容。包括「安全搜尋」偏好設定 (請參閱 http://www.google.com/help/customize.html#safe)。除此之外,我們也提供商業服務和軟體,避免使用者存取可能令人反感的內容。

8.4. 您瞭解使用「服務」時可能會接觸到令人反感、不雅或令人反感的「內容」,同時您必須承擔使用風險。

8.5. 您同意,您必須對您在使用「服務」時建立、傳輸或顯示的任何「內容」,以及承擔您因為該行為而產生的任何後果 (包括 Google 可能蒙受的損失或損害),您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而 Google 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毋需承擔任何責任)。

9. 專利權

9.1. 您瞭解並同意,Google (或 Google 的授權者) 擁有「服務」的所有法律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包括「服務」既有的任何智慧財產權 (無論該權利是否完成註冊,且這些權利可能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此外,您也瞭解,「服務」可能包含 Google 認定為機密的資訊,且未經 Google 事先書面同意而不得揭露該資訊。

9.2. 除非您另與 Google 簽訂書面協議,否則「條款」中任何權利均不授予您使用 Google 任何商業名稱、商標、服務商標、標誌、網域名稱及其他獨特品牌特徵的權利。

9.3. 如果您在與 Google 簽訂的另一份書面協議中明確使用上述品牌特徵,則您同意在使用該等功能時,應遵守該協議、「條款」的所有適用條文,以及 Google 不時更新的品牌特徵使用規範。請前往 http://www.google.com/permissions/guidelines.html (或 Google 基於此目的不時提供的其他網址),瀏覽這些指南。

9.4. 除了第 11 節所述的有限授權外,Google 確認並同意,您不會因為您 (或您的授權人) 獲得任何透過「服務」建立、提交、張貼、傳輸或展示「內容」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包括這類「內容」所含的智慧財產權 (無論這類權利是否擁有登記)。除非您與 Google 另有書面合約,您同意您應負責保護並執行上述權利,Google 沒有義務代表您保護或執行上述權利。

9.5. 您同意,您不得移除、遮掩或竄改「服務」中附加或包含的任何專屬權利聲明 (包括版權和商標聲明)。

9.6. 除非獲得 Google 明確授權,否則您同意在使用「服務」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可能或意圖造成商標、名稱或標誌之擁有者或授權使用者的方式,使用任何公司或機構的商標、服務商標、商業名稱、標誌。

10. Google 的授權

10.1. Google 向您提供個人、全球性、免權利金、不可轉讓且非專屬之授權,讓您使用 Google 提供給您的軟體 (以下稱「軟體」)。此授權條件的唯一目的是讓您根據「條款」允許之方式使用 Google 提供的「服務」並享有「服務」的權益。

10.2. 除非法律明確允許或要求,或是您已明確通知 Google 以書面方式達成協議,否則您不得 (亦不得允許他人) 複製、修改、建立衍生作品、進行反向工程、反編譯或嘗試擷取「軟體」或其任何部分。

10.3. 除非 Google 給予您特定的書面許可,否則您不得轉讓 (或轉授權) 您使用「軟體」的權利、授予您的「軟體」使用權或相關安全權益,亦不得轉讓您對「軟體」的任何部分使用權。

11. 您對內容的授權

11.1. 您在「服務」上建立、提交、張貼或顯示「內容」的任何版權以及您所持有的其他權利,透過提交、張貼或顯示內容,即表示您授予 Google 永久性、不可撤銷、全球性、免權利金、非專屬授權,允許 Google 透過「服務」提交、張貼或顯示任何「內容」,並在「服務」上重製、調整、修改、翻譯、發布、公開執行、公開展示與發布。該授權僅適用於讓 Google 顯示、發布及宣傳「服務」,且可能會根據「服務」之「附加條款」中定義的特定「服務」撤銷。

11.2. 您同意此授權包含讓 Google 將與 Google 有提供聯合發布服務之其他公司、組織或個人擁有此「內容」之權利使用,並將這類「內容」用於提供上述服務。

11.3. 您瞭解 Google 在執行「服務」所需的必要技術步驟時,可能會 (a) 透過各個公用網路和各種媒體傳輸或發布「內容」;(b) 對您的「內容」做出必要變更,以符合「網路連線」裝置、裝置、服務或媒體的技術需求。您同意此授權將允許 Google 採取這些動作。

11.4. 您確認並向 Google 保證您擁有授予上述授權所需的完整權利、權力和資格。

12. 軟體更新

12.1. 您使用的「軟體」可能會不時自動從 Google 下載並安裝更新。這些更新旨在改善、強化和進一步開發「服務」,可能包括錯誤修正、強化功能、新軟體模組和全新版本。您同意在使用「服務」時接收這類更新 (並允許 Google 傳送這類更新給您)。

13. 您終止與 Google 之間的關係

13.1. 除非您或 Google 依據下述情形終止「條款」,否則「條款」將持續適用。

13.2. 如要終止您與 Google 的法律協議,您必須 (a) 隨時通知 Google,並 (b) 針對您使用的所有「服務」(例如 Google 提供這個選項) 關閉您的帳戶。您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傳送至位於本條款開頭處的 Google 地址。

13.3. 如有以下情況,Google 可隨時終止您的法律協議:

(A) 您違反本「條款」的任何規定 (或您的行為無法證明您無意或無法遵守本「條款」之條文);或

(B) Google 必須依法採取行動 (例如,當提供「服務」給您或變得不合法時);或

(C) 由 Google 為您提供「服務」的合作夥伴已終止與 Google 的關係,或不再向您提供「服務」;或

(D) Google 決定不再為您所居住或使用「服務」之國家/地區的使用者提供「服務」;或

(E) Google 認為,向您提供「服務」不再具有商業效力。

13.4. 本節的內容皆不會影響 Google 在本條款第 4 節規定內提供「服務」之權利。

13.5. 當「條款」結束時,您和 Google 之間衍生的所有法律權利、義務和責任 (在「條款」生效前已累積或持續有效) 或無條件持續實施,應不受此條款影響,且第 20.7 節的條文仍應繼續適用於該權利、義務及責任。

14. 保證排除

14.1. 本條款之下列規定 (包括第 14 及第 15 節規定) 應排除或限制 Google 針對因適用法律而無法排除或限制之損失之擔保或責任。某些管轄地不允許排除特定保證或條件,或不允許限制或排除因過失、違約或違反暗示條款所引起之損失或損害,或不允許附隨或衍生性損害之責任,因此,您僅適用在您的管轄地內屬合法之限制,而本公司之責任亦僅限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

14.2. 您明確暸解並同意,您應自行承擔使用「服務」之風險,且「服務」依「現狀」並根據「可用情況」提供。

14.3. 特別是 Google、其子公司及關係企業,以及其授權人,並不就下列事項做出聲明或擔保:

(A)「服務」將完全符合您的使用需求;

(B) 使用「服務」時不會發生服務中斷問題,且 GOOGLE 能夠提供即時、安全、完全無誤的服務內容;

(C) 您因使用「服務」而獲得的任何資訊都準確或可靠;且

(D)「服務」所包含的任何軟體若有操作或功能上的瑕疵,都將獲得修正。

14.4.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自行承擔全部或損害,或您在這類情況下,就向這類供應商或其他供應商所造成之任何損害,您必須自行負責承擔使用「服務」之任何風險

14.5. 您自 Google 或「服務」或透過「服務」所取得的口頭或書面意見或資訊,都不會產生「條款」未明文指定的任何擔保。

14.6. GOOGLE 進一步明確聲明,GOOGLE 不提供任何種類的明示或暗示擔保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以及不侵犯他人權利之擔保或條件。

15. 責任限制

15.1. 根據第 14.1 條的規定,您必須遵守上述規定,您明確同意並同意,Google、其子公司及關係企業,以及其授權人均無須就下列事項負責:

(A) 任何直接、間接、隨附、特殊性、連帶性或特殊性損害之情形,均由您於任何責任之責任、法律原因及任何理論之規定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直接或間接之利益損失、任何商譽或業務聲譽損失、任何資料損失、替代物品或服務之購置費用,或其他無形損失;

(B) 您所在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 (但不限於) 導致下列損失或損害的損失:

(I) 您對任何廣告之完整性、精確性或其存在之信任,或您與服務中出現的廣告之廣告商或贊助人間的任何關係或交易;

(II) GOOGLE 對「服務」可能做出之任何變更,或 GOOGLE 為永久或暫時停止提供「服務」 (或「服務」中任何功能) 而對「服務」所做出之任何變更;

(III) 您使用「服務」所保存或傳輸之任何內容及其他通訊資料遭到刪除、發生毀損或儲存失敗;

(III) 您未能提供 Google 正確的帳戶資訊;

(IV) 您未能保護密碼或帳戶詳細資料的安全與機密性;

15.2. Google 依據第 15.1 條對「責任」所承擔之賠償責任,不論其情況為何,Google 均不會針對該等錯誤發生或預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16. 版權和商標政策

16.1. 依照 Google 政策規定,Google 若接獲符合適用國際智慧財產權法 (包括美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 所稱版權侵權之通知時將做出回應,並終止侵權累犯者的帳戶。如需 Google 的政策詳情,請參閱 http://www.google.com/dmca.html

16.2. Google 針對 Google 的廣告業務提供商業投訴申訴程序,詳情請參閱 http://www.google.com/tm_complaint.html

17. 廣告

17.1. 部分「服務」是由廣告收益提供支援,且可能顯示廣告及宣傳內容。這類廣告可能會以儲存在「服務」中的資訊內容、透過「服務」送出的查詢或其他資訊為指定目標。

17.2. Google 在「服務」上放送廣告的方式、模式和範圍可能會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17.3. 如 Google 授予您「服務」的存取權和使用權,即表示您同意 Google 得於「服務」中刊登此類廣告。

18. 其他內容

18.1. 「服務」可能包含其他網站、內容或資源的超連結。Google 可能控制由 Google 以外的公司或個人所提供的任何網站或資源。

18.2. 您瞭解並同意 Google 不對任何此類外部網站或資源的可用性負責,亦不為在此類網站或資源所出現或提供的任何廣告、產品或其他素材背書。

18.3. 您瞭解並同意,任何因該外部網站或資源之可用性,或因您於此類網站或資源所出現或提供之廣告、產品或其他素材之完整、準確性或存在而對您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Google 概不負責。

19. 條款之變更

19.1. Google 得不時變更「條款」或「附加條款」。如有異動,Google 將於 /gdata/client-js-terms.html 提供新版的「條款」副本,而所有新的「附加條款」則會透過受影響的「服務」或在「服務」中提供給您。

19.2. 您暸解並同意,如果您在「條款」或「附加條款」異動之後使用「服務」,Google 即認定您已接受新版「條款」或「附加條款」。

20. 一般法律條款

20.1. 有時候,您在使用「服務」時,可能會透過服務或下載由他人或公司提供的軟體或購買商品。您在使用這些其他服務、軟體或商品時,應遵循您與相關公司或個人另行訂定的條款,如此「條款」將不影響您與前述其他公司或個人間的法律關係。

20.2. 本「條款」構成您與 Google 之間的完整法律協議,用以規範您對「服務」的使用 (但不包括 Google 根據其他書面協議向您提供的服務),並完全取代您與 Google 先前就「服務」所達成之任何協議。

20.3. 您同意 Google 得透過電子郵件、一般郵件或是在「服務」上張貼公告向您提出通知,包括任何關於「條款」異動的通知。

20.4. 您同意,如果 Google 未行使或強制執行「條款」所述 (或 Google 在任何適用法律下所擁有) 之任何法律權利或救濟措施,不應構成正式拋棄權利之行為,且 Google 仍應享有這類權利與救濟措施。

20.5. 如果本「條款」的任何條款有管轄權之法院判定無效,則該條款將自「條款」中移除,不影響「條款」其他部分。「條款」其餘部分將持續有效並得依規定執行。

20.6. 您瞭解並同意,Google 子公司的每位成員皆為本「條款」的受益第三人,且這些公司有權直接執行本「條款」,並根據本「協議」條文的規定主張相關利益 (或有利於這些公司的權利)。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人或公司皆不得為「條款」之第三方受益人。

20.7. 「條款」以及您與 Google 根據「條款」所構成之關係,均受美國加州法律管轄,並不適用其法律條款。您與 Google 均同意,因「條款」所衍生之任何法律議題,均將移送美國加州聖克拉拉郡所在法院,依據專屬管轄權解決。儘管如此,您同意 Google 可以向任一管轄地的法院申請救濟命令 (或同等類型的緊急法律救濟)。

200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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